為鞏固“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整治年”活動成果,確保設備使用安全,近期,市城建委制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管理的通知》,再次強調要嚴格履行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管理,并就施工現場的設備安裝、檢測、使用等提出了一系列的具體要求。
《通知》規(guī)定,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要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,對建筑起重機械實施自檢、調試和試運轉,并對自檢合格的設備出具證明文件,對自檢結果負責。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廠制造的標準節(jié)和附著裝置。未經總承包、監(jiān)理、使用、安裝單位聯合驗收或聯合驗收不合格的設備,不得投入使用。
《通知》重點就設備的現場檢測管理做出規(guī)定。指出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,在檢測后使用期滿一年(不含附著裝置檢測)、停止使用半年以上重新啟用、經改造或大修、因發(fā)生機械事故影響安全使用、每次附著后投入使用前(2014年5月1日開始實施)、以及安裝到最終使用高度的情況下,應再次進行檢測。同時,強調了相關單位尤其是檢驗檢測機構的責任意識。
下一步,全市將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整治,進一步強化對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的懲處,并聘請安全專家參與檢查,增強設備檢查的專業(yè)性和權威性,努力防范設備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。